在智利开展公司的种类选择


什么是个体有限责任公司 ?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

个体有限责任公司

  • 在智利,自然人在个体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下,可获得法人身份,这是相对较新的2003年2月颁布的19.857号法律的规定。适用于不需第三方参与的拥有私人资产的商业性质法人,其商业行为遵守商法规则。可以从事所有类型的民间和商业活动,除了法律针对一些股份有限公司所保留的行为。从承袭的角度来看,在各自相关的契约中,公司性质是界定好的。财产仅仅是指个人财产及向公司贡献的资金,公司对其所有财产负责。
  • 公司的名字应包括成分名字,或者一个与其面对的社会对象相关的名字,并附有“个人责任有限公司”或者“E.I.R.L”。公司的宗旨应该和它所标明的以及在它旗下的具体执行宗旨保持一致。
  • 为创建这种类型的公司,应该出示公证书、在办公日志上的出版物,及在商业登记处注册的费用。从承袭的角度来说,责任取决于相应的公证书中标明的资产。

有限责任公司

  • 这是个人性质的公司,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和监督可以由股东自由商定,没有资金的最低要求。
  • 股东可以是智利人也可以是外国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最少不低于2个,最多不超过50个。
  •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所属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于得到批准后的60天内在官方日志上发表。
  • 费用:法律规定收取启动资金千分之一的费用。例如,商业资金为$5,000,000比索,那么千分之一就是$5,000比索。但是,公证事务所加入了其他费用,如复印费,官方日志出版的手续费,使费用相应有所增加。
  • 管理员对启动资金征收0.2%。通常情况下,最少收费$6,000比索,最多收费$300,000比索。
  • 公司签名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股东,或与公司相关的人事,需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字样,所有股东将团结一致承担社会责任。
  • 商业法规第352章规定了公司章程中应明确:

     

  • 1- 股东姓名及住所。
  • 2- 公司信誉及签名
  • 3- 公司行政管理人员及信誉
  • 4- 每个合伙人投入的资金可以以现金形式,信用卡形式,或其他财产形式出资。资金贡献的价值在于动产或不动产;若没有分配某些价值,应当对相同投资做出准确评估。
  • 5- 公司经营需精通,合理
  • 6- 盈亏由每个融资者或股东分摊
  • 7- 企业成立及破产的时间
  • 8- 每个股东拥有的年开销数额
  • 9- 核实公司资产清算及分摊的形式
  • 10- 如果公司产生了分歧,是否服从总裁解决。上述情况下,是否采取任命书的形式。
  • 11- 公司地址
  • 12- 股东需要遵循的其他契约

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由基金会形式组成,基金由股东筹建,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由董事会管理,该机构至少由三个重要的、可被废除的董事组成,他们将选出一个总经理和一个董事长。它另一个特征在于以多数人通过来确定一项决议,也就是说,通过所有股东投票形式表决一项决议。这种类型的公司,购买股份后均可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因此被冠名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启动资金在三年内应当全部确定并支付。
  •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运营或破产
  • 运营的是指那些根据市场价的市场法律条例,公开向社会发行股份。拥有500个甚至更多的股东,公司10%的股份掌握在至少100个股东手里。公司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应在国家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 关闭不符合规定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需遵守相关法律条例。
  • A)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1 ) 姓名、职业、股东地址,纳税独立名册或者身份证。
  • 2 ) 公司名称及地址
  • 3 ) 公司说明及特定目标
  • 4 ) 公司的持续时间,可以是无限期的,如果没有注明,则表示是上述性质。
  • 5 ) 公司资金被分为等额股份,是否具有名义上的价值。股东认购股份的方式及期限,对股票的价值评估不在于现金。
  • 6 ) 股东公司管理和监督的组织及形式
  • 7 ) 应标明工作结束日期,结算日期,举行股东日常理事会的日期;如果没有标明,则将理解为在12月31日结束工作,股东日常理事会应在每年的前四月中召开。
  • 8 ) 利润分摊形式
  • 9 ) 清算形式
  • 10) 股东在诸如质量等问题上与企业或管理者发生分歧,不管是在公司有效期还是在它的清算期,应当服从仲裁解决;若无阐述,则理解为分歧将服从仲裁解决。
  • 11) 在公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机构成员的指派,外部监视人员的指派,以及账户总监的指派,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在最基本的公司事务中实行监察。
  • 12) 股东需遵守的其他条约。
  • 与有限责任公司类似,股份有限公司也需要在相应的商业部门登记注册,此外,从公司注册日期起60天内需在官方日志上发布提要。
  • B) 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由股东大会选举的行政管理机构执行。法规应该确定董事人数,领导机构的更新将是全面性的,并在他们任期末执行,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管理者可以续任,继续履行职责。在法规没有阐述的情况下,默认为管理机构每年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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