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使馆办理各种证件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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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办换发普通护照须知  

  1、 需取得驻在国的身份证或永久居留;  

2、 护照、身份证及永久居留的原件和复印件;  

3、 照片3张(3×4蓝或白的底色);  

4、 护照有效期在半年均可换发;  

5、 持护照者本人来使馆申请办理,取护照时可委托他人代理。  

  

  办理公证须知  

  1、 需取得驻在国的身份证或永久居留;  

2、 护照、身份证及永久居留的原件和复印件;  

3、 申办委托书、声明书必需本人到使馆签字;  

4、 出生、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无犯罪、学历和驾驶执照等公证书应在国内做好双认证(外交部认证和智利驻华使馆认证)。  

  

  办理认证须知  

  1、 需取得驻在国的身份证或永久居留;  

2、 护照、身份证及永久居留的原件和复印件;  

3、 在驻在国发生的事实需在当地公证处做好公证再做双认证(智司法部认证和外交部认证)。  

  

  办理健在证明须知  

  1、 需取得驻在国的身份证或永久居留;  

2、 护照、身份证及永久居留的原件和复印件;  

3、 离休、退休证;  

4、 本人需来使馆办理。  

  

  华侨子女(智利籍)申办签证须知  

  1、 护照原件、照片一张;  

2、 父母在当地公证处办理的委托书(如父母一方携带子女回国);  

  

  智利籍的华人申办签证须知  

  1、 护照原件、照片一张;  

2、 邀请信(商务)、机票订单;  

3、 银行证明信或最后一个月的银行交易单据。  

  

  申办香港入境许可须知  

  接香港特区出入境管理处通知,申办香港入境许可需提供下列材料:  

个人经济状况证明,如储蓄存折、银行月结帐单及税款收据等;  

个人就业/商务证明,如雇主证明信、商业登记(如属自雇/个体业务)等;  

观光/探亲  

访港行程、住宿安排,如酒店订房收据、往返航班订单等;  

港亲友/保证人资料,包括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  

休假证明信(在职者使用);  

商务旅游  

赴港公干/洽商证明信;  

港方公司邀请信、参加大型商贸展销/跨国会议等证明。  

  

注明:  

持中国护照的侨民在驻在国居住一年以上,可凭机票直接过境香港停留7天不需办理入境许可。

以上信息采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智利共和国大使馆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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